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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作者:本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30     点击:    
文章摘要: 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2-04-28 09:27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适应社会发展的各...

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 发布日期:2022-04-28 09:27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考生的发展需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各地可以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实施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曾参加县区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并取得个人、集体项目名次者;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比赛获奖者。

2.对确有培养前途,但未能参加县区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者,如需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参加普通高中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成绩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

二、招生学校条件及项目

(一)自主招生学校(以下简称“招生学校”)指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必须具备省市级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市队校办”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资格。

(二)各招生学校须按文件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年度自主招生项目、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自主招生项目

1.体育类: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体育舞蹈、网球、棒(垒)球、手球、橄榄球、围棋。

2.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西画)、书法(软笔)。

3.科技类:详见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5月16日8:00—5月20日17:00。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中考报名建档号、姓名、密码登录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或连云港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lygzsks.cn报名。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每名考生最多可报考2所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项目、时间地点及成绩公示

(一)考试项目

专业考试项目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附件3进行设置。

(二)考试时间

各项专业考试时间定于中考文化考试后的第一天、第二天,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三)考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四)成绩公示

由各招生学校于专业考试次日8点前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基教处、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

1.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在自主招生批次中只能填报1所有自主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

2.通过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

(二)录取

各招生学校负责公布、解释本校录取办法,并严格按照《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见附件2)公布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在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市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将本校拟录取考生的申请报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艺教处审核,最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录取操作。

1.体育类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须达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70%及以上者,艺术类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须达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85%及以上者,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2.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取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团体类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符合2022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市教育局对考生资格审查核定后,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六、要求与管理

1.明确录取方案。各招生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明确录取规则及成绩公示等实施细则。各招生学校录取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13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录取方案未经审核不得公布与实施。

2.加强纪律监督。市、县(区)教育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学校自主招工作准备情况、防疫工作情况和考试全程开展督查,保障考试“公平、公开、公正”。要求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招生学校,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违纪的有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令其退学。各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须全程录像。

3.完善考务防疫机制。各招生学校要完善考务防疫工作领导机构,设立防疫副主考,对考试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各考点考务疫情防控方案,细化所有考务流程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把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4.加强健康监测。考生和涉考人员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入境未满28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考试。行程卡有*号的,及时如实报告社区和招生学校,按要求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和涉考人员须向所在学校提交健康监测记录和承诺书,所在学校负责对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信息进行审核查验。

5.严格健康查验。考试当天,考生和涉考人员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考试过程中除个别项目需要外,考生和所有涉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6.强化考试组织。网上报名后,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不同专业数量编排考务手册,做到分时、分批进入考点。明确工作方案细节,进出通道要求单向,参考人员不聚集、不交叉。

7.消毒和应急处置。每个考试批次结束后对相关考试场地进行保洁并实施全面消毒,确保考场干净整洁、安全卫生。不同批次考生考试结束后须对考生有接触的器材设施进行规范消毒。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完善临时隔离点,明确转运车辆和联系人,如有突发情况按流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

本指导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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