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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作者:本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1     点击:    
文章摘要: 根据《2020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淮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继续执行往年政策的基础上,将全面贯彻中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

   根据《2020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淮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继续执行往年政策的基础上,将全面贯彻中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据介绍,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6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启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完成对属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的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属地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

        《意见》要求落实县区和监护人主体责任,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流动留守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跨设区市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意见》强调,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2020年起各地各校全面通过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研制开发的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须有公证机构参加,接受社会监督并全程录像,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意见》明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意见》要求强化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起始年级杜绝出现大班额现象,提倡实行标准班额或小班化教学;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意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要求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就学。

        那么,如何参加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呢?具有当地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报名。

        《意见》指出,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理性选择,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在完成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后,还须到填报的民办学校现场验核身份证件,并与民办学校签订报名就读协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则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凡被电脑派中的学生,须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否则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征信。未被电脑派中的学生,仍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入学。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如因故在民办学校不能进行现场验证、确认报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进行现场验证、确认报名。只在招生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未经民办学校或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验证、确认的报名无效。

        《意见》对招生入学工作时间也作了总体安排。6月25日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6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启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完成对属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的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属地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

        小学升初中:6月25日前,所有初中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工作。6月底前,不得开展招生工作。8月10日前,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新生报到注册。

        小学入学:6月25日前,所有小学不得开展任何形式招生宣传工作。7月1日前,不得开展招生工作。8月15日前,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新生报到注册。